黨的十九大以來,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黨中央、國務院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推進誠信建設和志愿服務制度化。
源點特意梳理了十九大以來國家層面發布的信用相關重大文件。本文為中共中央、國務院篇,接下來還將有其他篇章~
中央文件
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
《規劃》指出,要探索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重點治理政府失信行為;加快推進社會信用立法,完善失信懲戒機制;規范失信懲戒對象名單制度。
2020年12月7日, 中共中央印發《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
《綱要》指出,要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制度,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建立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一步強化和規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正式發布?!督ㄗh》強調,提升政府公信力,堅守科研誠信,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弘揚誠信文化。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兑庖姟诽岢?,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新型監管機制。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兑庖姟访鞔_指出,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加強社會監督共治,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毒V要》指出,持續推進誠信建設,推動社會誠信、見義勇為、志愿服務、勤勞節儉、孝老愛親、保護生態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2018年5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科研環境。
國務院文件
2020年12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進一步明確信用信息范圍,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2020年12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進一步明確信用信息范圍,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2020年11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20〕42號)?!兑庖姟访鞔_提出,針對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依申請辦理的行政事項,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2020年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國辦發〔2020〕43號)。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2020年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
《通知》明確提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企業信息公示。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業信用記錄;健全失信懲戒機制。落實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政策,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強制退出等制度機制。推進實施智慧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2020年10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
2019年8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國辦發〔2019〕39號)。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2019年7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2019年2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市場監管領域全覆蓋。
2018年10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強化企業的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更好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市場秩序治理,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2018年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分工方案分別從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以創新監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優化服務服出便利和品質三個方面共確定了36項分工任務。
(來源:“源點credit”微信公眾號)